抵押车指南
抵押车丢失如何有效报案?
发表时间:2025-02-18 10:31:15 点击:
其实警察蜀黍的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根据《民法典》的第224条、第225条规定,车辆属于是动产,动产是以实际交付为标准发生效率的并不是以登记为标准的,像房子那种不能移动的才属于是不动产,不动产才是以登记为标准的。
那什么是交付发生效率呢?说白了就是你花钱买车,对方将车交付给你,在交付给你的那一刻开始你就已经取得了车辆的物权,你属于是合法占有车辆,你的车辆来源也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还有一个文件就是公安部2000年98号也曾发布过一个文件叫做公交管2000年98号文件,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公交管的这个文件上也是明确的标注了车辆行驶证上的登记的名字只是作为一个车辆是否可以上路的行政方面的登记,并不是车辆所有权的一个登记。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来说你去报案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如果告诉完蜀黍这些,蜀黍还是告诉你不能立案的话你可以让蜀黍给你出具一个不予立案的通知书,那么你拿到这个通知书以后你就可以正常的进行复议或者是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等等的一系列流程。